左侧乘车线路
1. 地铁(西面)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从广州各地乘地铁到汉溪长隆地铁站,G出口步行到汉溪长隆B站公交站转乘“公交地铁接驳专线9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车(乘车时间约15分钟),沿公路向南村方向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
2. 广州方向(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华南板块交通中枢万博中心,乘“番禺70路”(或番186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钟。
3. 番禺方向(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市桥汽车站,乘“番10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
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学生管弦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学生管弦乐团乐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ZYZBAB2014101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11月04日至2014年11月11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ZYZBAB20141015。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学生管弦乐团乐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301(乐器)。
5.采购预算:104.712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本项目包括以下二个子包,投标人可以对二个子包分别投标,可兼投可兼中 ( 中标顺序子包1、子包2)。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包分别报价, 同一子包不得分拆。
子包 |
内容 |
最高限价 |
子包1 |
定音鼓、大鼓、大号、上低音萨克斯、管钟、马琳巴、合镲、Bb次中音萨克斯、单簧管、低音黑管、康加鼓、颤音琴、乐队指挥谱架管乐设备一批 |
786,820.00元 |
子包2 |
倍大低音提琴、大提琴一批 |
260,300.00元 |
详细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子包1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和禁止的进口产品
2)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20天 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7.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4)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年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年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www.zhongyaodaili.com上登陆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和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04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
采购人联系人: 傅宜盛 |
电话:020-31192028 |
电话:- |
传真:020-34545595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中路32号 |
邮编:511442 |
邮编:511400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南村支行 |
|
帐号:3602070409200178179 |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