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线路
 

左侧乘车线路

1. 地铁(西面)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工业一区三横路95楼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从广州各地乘地铁到汉溪长隆地铁站,G出口步行到汉溪长隆B站公交站转乘“公交地铁接驳专线9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车(乘车时间约15分钟),沿公路向南村方向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

2. 广州方向(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华南板块交通中枢万博中心,乘番禺70(或番186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钟。

3. 番禺方向(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市桥汽车站,乘10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

 

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民办中小学正、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C证研修班、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高级研修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民办中小学正、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C证研修班、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高级研修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分别邀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

一、采购项目编号:DA113-ZYC1612Z64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民办中小学正、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C证研修班、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高级研修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99.4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子项目1)项目名称:民办中小学正、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预算金额:57.6万元,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二) (子项目2)项目名称: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C证研修班,预算金额:116万元,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
       (三) (子项目3)项目名称: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高级研修班,预算金额:25.8万元,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子项目1:广东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一直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展,而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设立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6号)再次明确: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负责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业务指导。
    番禺区近几年没有开展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专项培训,而近几年广州市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只有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承办过。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校(园)长省级培训班次安排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33号文)和《关于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安排及培训名额分配的通知》。
    根据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意见,同意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为民办中小学正、副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单一来源服务供应商。
      子项目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有关学校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任务的通知》(粤教思〔2001〕35号文)精神,“同意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协助省教育厅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的任务,委托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大学起义路校区)等单位和学校协助各市教委、教育局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的任务”,其中文件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计划》中明确:“A、B证教师的培训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制定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直接组织全省有条件的高校共同完成”、“C证教师的培训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各市指导中心进行,省指导中心提出培训要求、课程设置、主讲教师条件等,由各市指导中心按照要求对当地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番禺区从2002年开始对公办中小学教师开展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到现在已全面推开普及,一直以来,根据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求, B、C证培训由广州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承办,开展顺利,成绩显著。但该项工作在民办中小学尚未很好推开,根据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意见,同意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为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C研修班培训的单一来源服务供应商。
     子项目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有关学校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任务的通知》(粤教思〔2001〕35号文)精神,“同意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协助省教育厅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的任务,委托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大学起义路校区)等单位和学校协助各市教委、教育局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的任务”,其中文件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计划》中明确:“A、B证教师的培训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制定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直接组织全省有条件的高校共同完成”、“C证教师的培训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各市指导中心进行,省指导中心提出培训要求、课程设置、主讲教师条件等,由各市指导中心按照要求对当地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省教育厅同时发出了《关于委托华南师范大学承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任务的函》(粤教思〔2001〕53 号文),委托华南师范大学建立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承担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任务
    番禺区从2002年开始对公办中小学教师开展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到现在已全面推开普及,一直以来,根据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求,A证班培训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承办,开展顺利,成绩显著。但该项工作在民办中小学尚未很好推开,根据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意见,同意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为民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证高级研修班培训的单一来源服务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请收到邀请函的响应供应商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9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兴业大道南侧广州川沁食品有限公司前行100米右转)。

十、开标时间:2016-12-1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兴业大道南侧广州川沁食品有限公司前行100米右转)。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2-09至2016-12-15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市南路陈涌村象圣中学西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1192028
  传真:34545595 邮编:5114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兴业大道南侧广州川沁食品有限公司前行100米右转)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20-31192028
  传真:34545595 邮编:511442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20-31192028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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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

电话:020-31192028   020-31192038  020-31192908   传真:020-3454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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