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线路
 

左侧乘车线路

1. 地铁(西面)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工业一区三横路95楼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从广州各地乘地铁到汉溪长隆地铁站,G出口步行到汉溪长隆B站公交站转乘“公交地铁接驳专线9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车(乘车时间约15分钟),沿公路向南村方向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

2. 广州方向(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华南板块交通中枢万博中心,乘番禺70(或番186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钟。

3. 番禺方向(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市桥汽车站,乘10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


项目信息

大山村农村道路工程比选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大山村农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比选,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大山村农村道路工程

项目代码:2511-440113-04-01-1520921

二、比选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020-3993691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涌路193号

代理机构: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81922830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三、建设地点:大山村东片区居民楼与闲置地交界处。

四、项目概况:清淤泥4814m3、混凝土路面3230m2、松木桩3417根、钢筋混凝土管772m、检查井38座、雨水口35座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比选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比选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比选答疑文件(如有)、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3114252.32元。

六、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资金

七、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八、公告发布日期、获取比选文件时间、递交竞选文件时间与开启竞选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

2、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2.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不设邮获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2比选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3竞选单位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带以下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统一采用A4纸编制,单面复印),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填妥并盖章的《获取比选文件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见比选公告附件二格式)。

注:竞选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不对竞选人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竞选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3、递交竞选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竞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4楼)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开启竞选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开启竞选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4楼)开标室。

九、竞选人合格条件:

1、竞选人参加竞选的意思表达清楚,竞选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竞选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竞选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选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

竞选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竞选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竞选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竞选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5、竞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竞选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竞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竞选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竞选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竞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竞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的,竞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竞选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竞选人已按比选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竞选人声明。

8、竞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竞选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证明。

9、竞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竞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竞选人提供的《竞选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竞选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竞选均无效。

10、关于联合体竞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注:未在比选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只接受成功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竞选人竞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竞选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竞选人不足3名时为比选失败。比选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重新组织比选。

十一、竞选人和中选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竞选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比选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比选项目的竞选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比选人。

十二、中选结果将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s://nclqyj.panyu.gd.cn/pyqt/#/index)、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zhongyaodaili.com/)等媒体公示,并视为有效送达。公开接受竞选人的监督。

十三、本项目为非电子评审,竞选人需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竞选文件需按比选公告、比选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竞选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符,以竞选纸质文件为准。

十四、潜在竞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向比选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36911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涌路193号

十五、本公告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s://nclqyj.panyu.gd.cn/pyqt/#/index)和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zhongyaodaili.com/)等媒体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的文本为准。竞选人在参与本次比选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竞选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其他事宜

特别提示:竞选人在本项目比选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比选人后续工程竞标:

1.将中选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选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竞选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比选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代理名称: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附件一:

竞选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及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竞选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竞选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竞选中诚信竞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竞选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竞选资格,不向比选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竞选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竞选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竞选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比选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委托近两年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获取比选文件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大山村农村道路工程

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竞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备注:《获取比选文件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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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工业区一区三横路9号5楼)

电话:020-31192028   020-31192038  020-31192908   传真:020-3454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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