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乘车线路
1. 地铁(西面)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从广州各地乘地铁到汉溪长隆地铁站,G出口步行到汉溪长隆B站公交站转乘“公交地铁接驳专线9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车(乘车时间约15分钟),沿公路向南村方向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
2. 广州方向(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华南板块交通中枢万博中心,乘“番禺70路”(或番186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钟。
3. 番禺方向(南面)乘车
从广州各地乘车到市桥汽车站,乘“番10路”公交车,到江南工业区站下,前行200米右转,再走100米,约5分。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YXA24130492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海珠科技大楼109、201-217房 | 单价:3,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类(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 | 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包含法医毒物鉴定),且从事法医毒物鉴定服务的检测实验室须通过相应项目的资质认定(资质认定:(①通过CMA 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②)实验室认可(CNAS),满足上述①或②任意一项即可)。实验室详细服务项目:单乙酰吗啡、吗啡、可待因、甲基苯丙胺(MAMP)、苯丙胺(AMP)、3、4-亚甲双氧甲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可卡因、苯甲酰爱康宁四氢大麻酚、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 | 一年, 或总费用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服务期终止。 | 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合同、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对验收过程做出详尽的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3,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少玲、陈铧耀、赵丽丽、刘远峰、邝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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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 2.490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毒品成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 通过 | 通过 | 59.60 | 23.00 | 4.67 | 10.00 | 97.27 | 1 | 1 |
广东正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 | 通过 | 通过 | 57.40 | 25.00 | 4.67 | 8.41 | 95.48 | 2 | 2 |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3.20 | 24.50 | 4.67 | 9.64 | 82.01 | 3 | |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27.80 | 13.00 | 4.67 | 8.71 | 54.18 | 4 | |
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4.80 | 6.50 | 4.67 | 6.17 | 52.14 | 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大道15号
联系方式:84830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联系方式:020-31192028-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嘉毅
电 话:020-31192028-829
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